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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农村宅基地?但城镇户籍子女还有疑虑

nwd7kwvy52   有道财富 楼主 2020-10-23 13:00:0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最近,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7部门表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一消息让几亿从农村出来到城市定居的“移民”欢欣鼓舞。

不过,说起来,这并不是一项新出台的政策,只是有关部门在答复建议的过程中,对相关政策的梳理和明确。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明认为,这次的答复没有涉及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深层问题。不解决宅基地制度背后的集体成员权问题,农村改革只能是“剪不断、理还乱”。细碎化改革的线性堆积非但不能带来跨越式发展,还有可能将改革引入困局。

允许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对于城乡发展是现实的利好。
农村.jpg

于农村而言,可以激励农民改善住房,从而增加农村投资。比如:一对农村夫妇的女儿在城市工作落户,并且已经把父母接到城里居住。后来,这对夫妇想修缮农村的房屋偶尔回乡小住,但女儿担心父母百年之后自己不能继承,于是作罢。像这种情况,如果放到今天,应该可以了。只要房子不倒,产权不会旁落。

于城市而言,可以有效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我国现在有2.9亿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尽管其中大多数人每年回乡的时间已经不足两个月,但真正在城市落户的只是少数。这也是“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两个城镇化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的原因。

除了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之外,大量的中小城市早已经放开了落户限制。大量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居住、生活,却不在城市落户,除了住房、教育、医疗等刚性约束之外,担心损失农村的各项权益是一个重要原因。

上述政策的明确,会给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吃下一颗“定心丸”。但由于农民在农村的权益有很多,仅仅明确宅基地这一项(而且还只是“使用权”)所带来的效用有多大,尚是个未知数。

众所周知,大体上讲,农民在农村享有三项权益,分别是: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这三项权益都是由农民的集体成员权转化而来的。要想让进城农民踏踏实实在城市落户,不但需要解决宅基地的继承问题,还需解决土地承包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继承问题。

如果您是从农村到城市的“新移民”,想回农村继承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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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迷心窍   世界首富 2020-10-23 13:07:25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陕西西安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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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wdvnvly9   世界首富 2020-10-23 23:12:1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新疆塔城地区
继承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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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wdvw5qxu   论坛首富 2020-10-26 08:55:1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东
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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